富德产险:提醒销售误导“陷阱”知多少

高女士在很多年前,她的一位保险业务员朋友推荐她购买了一份看上去收益很高的保险,但是最近查看的时候发现当初业务员承诺的一些收益纯属子虚乌有,高女士特别气愤,觉得自己上当了。其实高女士就是落入了销售误导的陷阱。
常见的销售误导行为表现有哪些,我们作为普通消费者,又如何远离销售误导的“陷阱”呢?
常见的销售误导行为表现有那些?
1. 隐瞒、混淆产品信息
故意隐瞒保险产品属性,将具有相近保险责任的产品进行混淆,或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理财产品,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。比如以银行理财产品、银行存款、证券投资、基金份额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;或者使用保险产品的分红率、结算利率等比率性指标,与银行存款利率、国债利率等其他金融产品收益率进行简单对比,给消费者造成误导。
2. 暗藏搭售
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,个别销售人员以折扣优惠、公司规定、核保政策为由,变相误导消费者盲目投保高保额产品。也有部分网页、APP操作页面,以默认勾选、强制勾选等方式捆绑搭售,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非必要的产品或服务等,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。
3. 夸大保险责任或承诺保证收益
个别销售人员在介绍保险责任时断章取义、避重就轻,夸大保险责任范围,弱化保险责任免除等关键信息。比如向投保人口头承诺“什么都能赔”,或存在只强调“高收益”而不展示不利信息、承诺保证收益等虚假宣传行为。

练就“火眼金睛”,对销售陷阱说“NO”
第一步,认清保险机构资质。
消费者应从持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的合规机构,或在保险机构办理有效职业登记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。销售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,可登录中国银保监会官网-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-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查询。要特别注意的是:以“xx互助”“xx联盟”“xx统筹”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推出的互助活动,不是保险或互助保险,不要与商业保险混淆。
第二步,了解保险产品内容。
根据自身需要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,不盲目跟风,消费者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,对特别提示的保险责任,责任免除,保费缴纳,保险金赔偿、犹豫期、退保损失、风险告知等重要条款应理解清楚后再签字。
第三步,积极配合可回溯,
“双录”,回访等环节,履行如实告知义务。 可回溯、“双录”、回访等规定是对保险机构和保险销售人员的监督,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销售过程中的合同内容说明、免责条款提示、风险告知等义务,也是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,消费者应当积极配合,如实告知、如实答复回访问题,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。
第四步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
消费者要通过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,不轻信“代理维权”“代理退保”等虚假承诺,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、提供虚假信息、编造事实的不法行为。

在此,小富提醒广大消费者,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,擦亮双眼,远离销售误导的陷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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